關于做好2010年度教師公派出國留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201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以下簡稱“選拔簡章”)已公布,學校鼓勵教師以各種渠道赴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交流、研修與合作,為做好2010年度教師公派出國留學的選拔與派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派出類型 1.單位公派出國留學 按照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選拔,經個人申請、學院推薦、學校審批赴國外進行研修學習。具體要求及派出程序可以參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師公派出國留學實用手冊》。 2.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經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列入國家選派計劃,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助項目主要包括留學基金委全額資助項目(包括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和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國家公派專項出國留學項目(包括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等)。 請申請者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詳細查閱“選拔簡章”,按照申請條件及要求,選擇適當的申請項目。以國家公派方式出國,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以單位公派方式出國,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兩年方可再次申請。 二、時間安排 為保障今年選派工作的順利開展,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學校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網上申報截止時間提前一段時間,請各位老師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各項目具體時間安排見下表:
三、關于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注意事項 (一)外語水平 1.申請“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時,申請人外語水平必須滿足規定的要求,否則不予受理,我校會優先推薦滿足外語條件教師申報該項目。其他項目外語水平要求,按照相應項目要求執行。 2.我校每年都組織教師參加國家公派出國外語培訓和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外語培訓一般為4個月左右的脫產學習,每年安排兩次;WSK考試每年兩次考試,一般為每年4月和10月報名,6月和12月考試。請有意向教師關注學校相關通知,自行選擇外語培訓或參加WSK考試。 (二)外方邀請信 1.申請時若尚未獲得國外邀請信,可暫不提交。若所申請出國留學項目對國外邀請信有特別要求的,應按項目要求準備。 2.申請“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時,需提交邀請信或意向書。 (三)評審、錄取 1.留學基金委根據項目具體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 2.長江學者、教育部當年確定的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入選者和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入選者經資格審核后免予專家評審,直接錄取。 (四)出國延期 從2010年開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再辦理任何延期、改派手續。凡2008年來國家已錄取的公派留學人員,必須在留學有效期內派出,否則,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選派優秀青年教師以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方式出國留學是貫徹實施學校人才強校戰略,充分利用各方面資源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積極推進國際合作與交流的重要途徑。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動員,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本單位教師報名與派出工作。 請有意向申請公派出國留學的各位老師,積極主動地聯系外方單位,參加外語培訓與考試,處理好出國研修與個人教學、科研工作關系,做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申請與派出準備工作。 聯 系 人:朱偉、于海濤 聯系電話:8189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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